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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上路 不可不知

2008.10.08  作者:cms-ca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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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談的主題是在台灣租車上路,不可不小心的地方。在美國租車也許由於歷史悠久、競爭劇烈,人家不會小家小氣地限制一大堆,還車時也不會吹毛求疵亂挑剔,往往還會給你驚喜,例如你預約的車種租光了,就會以同樣價錢給你一輛更高級的車子。我上次在夏威夷,原訂的車子是像Lancer的小車沒有了,他們竟然給我一輛野馬牌的敞篷車,在藍天白雲下開得好不暢快!不過,在台灣租車,相信許多人都有過痛苦的負面經驗。以下是消基會所提供的租車上路應注意的事項,請消費者應多加留意,以免招來麻煩:

1.在租車前,應該隨同業者仔細檢查車況,也務必要在定型化契約上詳細記錄車體上原有的損傷,以免事後衍生爭議。有些業者會在租車前表示「只要不是太嚴重的刮傷,一些小細痕都沒有關係」,因此記錄得比較馬虎,消費者也不以為意;等到還車時,雙方卻產生了認定上的歧見,究竟那些刮痕是新的、那些是原有的?以及怎樣的刮傷才算「嚴重」而需要賠償?因此,消費者唯有事前仔細檢查,並要求業者詳實記載才是上策,寧可先多花點時間,免得後續麻煩不斷。

2.加買保險可減低賠償負擔,最好在租車時一起購買甲式車體損失險和竊盜險;一般來說,租車時每天多花4、5百元,就可以買到安心,就算發生事故,或停車路邊遭人破壞,也有保險公司出面代償,能降低不少風險。

3.租車時如被要求簽本票,請格外小心本票在法律上的效力,千萬不可簽署未填具金額的本票。目前許多大型連鎖的租車公司僅要求客戶留下證件影本,不需簽立本票或押證件,不過其租車的費用也相對較高,消費者不妨自己多衡量。

4.多打聽尋找有口碑且有政府合法立案經營的租車公司。一般來說,正規的租車行都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等證件,行照上也均有註明是租賃車輛,而且車牌的英文字母是兩字相同的(例如AA),否則即屬於私人車輛。

(轉載自MITSUBISHIMOTORS網站/內容由郭守穗博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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