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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汽車文化里程碑?「古董車專用車牌」即將於法有據

2018.10.24  作者:cms-ca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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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每當我們看著圓石灘或埃森古董車展一票經典車照片而流著口水時,總不自覺反省起台灣政府對於汽車文化的漠視,其他部分先別說,光是這些曾經風光的老車能否以更合理的角色奔馳於路上就已值得討論,而今總算出現一絲契機,因為2018年10月4日行政院會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已出爐,待立法機構三讀,古董車專用車牌的設置便「可能」於法有據!

正面態度,我們該怎麼看?
人生不要太負面,面對已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我們其實無需過度挑惕,儘管其中有些修正條項引人非議,但起碼關於古董車管理部分則值得愛車者如我輩的鼓勵。
以當前來說,在台灣若要所謂古董車「合法」上路馳騁,基本上只有下列幾種狀態可行,其一是這輛老車當年就已在台灣掛牌,其二是若後續完稅引進者得領用三次臨時牌合法上路,其三則為懸掛試車牌,後兩項難度不低同時限制也相當多,而依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來看,其實相關條文目前僅有「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之汽車,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扣繳註銷牌照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15條)」而已。

所謂文化靠的是傳承,汽車文化當然也不例外,由此而來能夠讓經典車上路的古董車專用車牌早該發想並實行。

古董車的美,必須勤加保存方能流傳,圖為Bentley R-Type Continental。

古董車與新車的差異絕對不在性能,還包括文化底蘊的奠定

簡單說,行政院的意思就是以後台灣路上將會出現懸掛古董車專用牌照的老車,而這張特殊牌照將需依規定限制行駛時間、路線與區域,至於要怎麼規定或定義甚至收費?這次修正草案並沒有載明,不過依照交通部路政司的說明,將會以35年車齡且具備收藏價值者作為分水嶺,並可能限制於假日及平面道路(亦即排除高速公路、快速道路等)行駛,若需跨縣市或平日上路,則需報請監理機關核可,違者可能處以900~1800元罰款並註銷專用牌照。如此一來若該修正草案真能三讀通過,以往幾乎不可能辦到的經典再上路開始變得可行起來,那些我們童年時的夢中情車,只要有錢,再也不會永遠如同海市蜃樓般只能看不能摸,事實上,許多汽車文化大國也都對於古董與經典車設立法規甚至專屬車牌,方便管理的同時也能讓這些具備人文意涵的車輛得以永續長存,若從這個面向來看,增設古董車牌肯定立意良善。

未來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三讀,若有錢許多小時的夢中情車將不再遙遠,圖為Lamborghini Countach LP 400。

原本可以合法上路的老車,會否因古董車牌的出現而影響路權值得關注。

反面態度,我們又該怎麼看?
當然一件事情有正必然有反,儘管增設古董車專用車牌得以讓許多過往沒法正式掛牌上路的老車合法上路,但其中仍有相當多值得探討的空間,其中最基本的,古董車怎麼認定?剛剛提及交通部路政司的說法是:「35年車齡且具備收藏價值」,其中35年若以2020年通過的話回推就是1985年,這樣的算法個人並沒有太多意見,但是具備收藏價值這部分就相當引人爭議了,按照路政司概念,需經原廠發布證明並連同古董車協會依照市面通用參考資料認定,但國內各車廠對於自身汽車文化認知參差不齊,所謂原廠又該是國外母公司、台灣分公司抑或本地代理商?至於台灣上得了檯面的古董車協會也好幾個,究竟該用誰的意見也必有分歧,這些都是屆時法規正式實行時必須考量的重點。

除此之外,由於古董車性能與效能勢必不同於新車,限制行駛權力確實在所難免,不過若古董車所收取的規費與稅費遠高於一般車輛,是否有違反公平原則的可能也是需要釐清的部分,至於一旦開放古董車牌上路萬一不幸遭遇車禍事故時,價值如何認定也需要監理機關、保險公司與法務單位等多方面的認知進化,以免繼續發生寶貝被當垃圾這種具爭議性案例。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當古董車專用車牌正式上路,會否成為政府利用空污法或其他安全法規緊縮既有老車合法掛牌權利的手段,這也是相當值得關注的部分,雖然說致力於空氣品質的提升人人有責,就算愛車如你我也不該置身其外,但萬一本來日常使用的老車被迫轉為古董車牌而僅能假日上街瞎晃,再有大愛也難以接受不是嗎?
期待當古董車牌實行時,如同Rolls-Royce Silver Dawn Drophead這般美車也能在台灣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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